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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员会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4部分: 化学监测子系统
地方标准-北京
强制性
有更新版
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4部分: 化学监测子系统》由
北京市公安局
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09-07-08
实施
于 2009-08-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1/ 646.4-2009
发布日期
2009-07-08
实施日期
2009-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归口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
主管部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2554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