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钢锹》由重庆市大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白玉钢锹厂;重庆市大足县双义箭钢锹厂;大足县顺财钢锹厂;大足县宏鑫钢锹厂 。
主要起草人 陈伟 、郭先国 、吴田兴 。
备案号:22045-2008。
本标准规定了钢锹的类型、基本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钢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