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65%福美锌可湿性粉剂》,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农药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李兰春 、张凤 、吕红侠 、刘宝华 、曹志良 。
备案号:15881-2004。
本标准适用于由符合标准的福美锌原药与适宜的助剂和填料等加工制成的65%福美锌可湿性粉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