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和民用煤质量》由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天津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韩瑞国 、张悦 、田勇 、梁伟 、王俊刚 、李金虎 、刘俊强 、王晓明 。
|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
| 75.160 燃料 |
| 75.160.10 固体燃料 |
备案号:41003-2014。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和民用煤的术语和定义、工业用煤与民用煤的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抽样规则、判定规则、标识、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的各种煤炭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将煤炭作为原料用煤的煤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