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4部分:体育场馆》由上海市水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本部分起草人:孟明群 、桂轶 、吴耀民 、刘正美 、王霞萍 、张勇 、孙梦琪 、伍彩球 、金声 、江平 、陆文洋 、邵丹华 、王中婧子 。
备案号:5622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部分规定了体育场馆行业(不包括游泳池)用水定额基准值及用水定额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体育场馆行业用水量的确定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