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汽(电)车客流采集技术和应用规范》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 、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上海纳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昊 、辛传强 、冯沅熙 、杨复彬 、杨建 、陶晨亮 、孙亚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备案号:5621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范了公共汽(电)车的客流采集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与数据质量要求,以及APC与车载信息终端的通信接口定义、客流采集数据质量测试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公共汽(电)车动态客流采集技术和应用,包括基于图像、红外等不同技术手段APC的设计,测试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