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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公共汽(电)车客流采集技术和应用规范》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纳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朱昊辛传强冯沅熙杨复彬杨建陶晨亮孙亚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1064-2017
发布日期
2017-09-04
实施日期
2018-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T35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621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公共汽(电)车的客流采集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与数据质量要求,以及APC与车载信息终端的通信接口定义、客流采集数据质量测试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公共汽(电)车动态客流采集技术和应用,包括基于图像、红外等不同技术手段APC的设计,测试和使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朱昊
辛传强
杨建
陶晨亮
冯沅熙
杨复彬
孙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