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泵站计算机监控与视频监视系统验收规程》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亦军 、黄守琳 、聂贤方 、黄祚继 、潘伟晖 、宋强 、张志浩 、王堃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5646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泵站计算机监控与视频监视系统验收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质量评定、出厂验收、随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大中型泵站计算机监控与视频监视系统质量评定与验收,小型泵站计算机监控与视频监视系统质量评定与验收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