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岷江干旱河谷森林植被恢复技术规程》由四川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尤继勇 、杨育林 、鄢武先 、张小平 、张利 、张炜 、张好 、黄斌 、胡勇 、罗宏成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40 绿化和造林 |
备案号:57212-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岷江流域干旱河谷恢复森林植被的基本原则、恢复对象与类型、恢复措施及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岷江流域干旱河谷及其类似河谷区域的森林植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