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无公害花生 第5部分:花生秸杆饲用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蒙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蒙城县篱笆镇农技站 。
主要起草人 朱明照 、李婷婷 、武勇 、杨洁 、朱志远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备案号:15084-2004。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花生秸杆的技术要求、卫生要求、饲喂技术、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藏、运输的规范。 本部分适用于以新鲜花生的蔓、叶柄、壳及部分少量花生为原料,经人工干燥、晾晒、或烘干再经粉碎而制成的猪、鸡、牛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