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剥麻机》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
主要起草人 雷丹 、应文胜 、邓晓明 、曹称杰 、孙家俊 。
65 农业 |
65.060 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
65.060.01 农业机械和设备综合 |
备案号:51693-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剥麻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与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由电动机或内燃机驱动的滚筒反拉式苎麻剥麻机(以下简称剥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