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莆田枇杷》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莆田市农业局 、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蔡斯明 、凌建武 、徐腾海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备案号:26476-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莆田枇杷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试 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莆田枇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