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永安鸡爪椒》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明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 、永安市农业局 、永安市绿鑫辣椒农业专业合作社 、永安市蔬菜科技服务站 。
主要起草人 张建华 、汪艺 、洪东方 、俞道标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
备案号:30213-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永安鸡爪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