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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氟化工行业废水和废气污染治理工程 技术规范》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大学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 陈远锋旷戈倪尔灵蔡如钰徐美燚蔡洋洋郑成辉李奇勇陈伟立黄镜钊廖满琼郑炜王智苑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626-2016
发布日期
2016-12-30
实施日期
2017-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归口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7025-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氟化工生产企业废水和废气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氟化工生产企业的废水和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与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远锋
旷戈
徐美燚
蔡洋洋
陈伟立
黄镜钊
王智苑
倪尔灵
蔡如钰
郑成辉
李奇勇
廖满琼
郑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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