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种猪场猪瘟净化技术规范》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安徽农业大学 、阜阳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宣城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太湖县徐桥镇综合服务中心 、宿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良强 、陈静 、王桂军 、胡凤华 、占松鹤 、何长生 、余霆 、周迎春 、王军 、沈艳 、程帮照 、陈曦 、王倩 、车跃光 、肖华春 、张星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220 兽医学 |
备案号:5656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种猪场猪瘟净化的术语和定义、本底调查、净化方法、净化标准、净化猪群的维持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种猪场及种公猪站猪瘟的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