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猪伪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陈弟诗 、陈斌 、周明忠 、裴超信 、张毅 、邓飞 、邵靓 、李丽 、周莉媛 、张睿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59410-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猪伪狂犬病的免疫、检疫、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和运送、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净化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从事饲养、加工、经营生猪及其产品,以及从事相关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