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陶瓷辊道窑节能评价方法》由广东省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黄阔 、常毅 、陈庆文 、王建 、江姗姗 、陈立玲 、杨飞 、漆雅庆 、高富强 、曾鸣 、叶杰文 、郑桂兴 、何军飞 、张圆明 、罗福生 、乔艳芳 、周凯 、贺钊 、乔兴宏 。
81 玻璃和陶瓷工业 |
81.060 陶瓷 |
81.060.01 陶瓷综合 |
备案号:59227-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辊道窑节能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项目、测试方法、评价指标和结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燃气、燃油生产陶瓷制品的辊道窑的节能评价。其他形式窑炉(隧道窑、梭式窑等)也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热辊道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