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有机硫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高松 、高宗江 、林长青 、伏晴艳 、刘红 、陈曦 、童虓 、丁臻敏 、施禅臻 、修光利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20 环境空气 |
备案号:59941-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及厂界有机硫在线监测的系统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及厂界中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二硫化碳、乙硫醚和二甲二硫醚6种有机硫进行在线监测。 工业区边界中有机硫在线监测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中每种有机硫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5 nmol/m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