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燃气服务质量规范》由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上海市燃气协会 、浦东新区公用事业管理署 、奉贤区燃气管理所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喜威(上海)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上海酒店设备工程成套南翔厂有限公司 、上海万事红管道燃气经营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郑何康 、李欣 、陆思佳 、吴航 、高文强 、王育辉 、薛卫政 、张欣 、龚启明 、花艳 、杨立 、袁永秦 、郑寅 、孔志宏 、朱琴 、顾伟杰 、支建明 、谷立强 、华海 、张谦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59962-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服务的基本要求、管道燃气供应服务、瓶装燃气供应服务、车用燃气供应服务、燃气器具销售与安装维修服务和评价体系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器具经营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行为及对燃气服务质量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