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在用涉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与评定》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司永宏 、郝博 、李卫星 、祖宁 、刘怿欢 、刘晨曦 、张胜利 、靳世旭 、刘宏臣 。
81 玻璃和陶瓷工业 |
备案号:58822-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6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以氨为介质的制冷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其他介质的制冷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可 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冷却间、冻结间、冷藏间、冰库等冷间内设置的蒸发排管、其他形式的蒸发或冷交换设备及设备本体范围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