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福建省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规范》由福建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梁静 、汪洁生 、叶明云 、戴雄文 、林臻毅 、吴珍 、池明霞 、周强 、王海瀛 、林珠英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03.100.99 有关公司(企业)组织管理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35509-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等级及标志、评分要求和等级划分依据等。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内学术类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