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空气和废气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测定 冷冻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榕源 、李振良 、庄马展 、林国辉 、张志刚 、刘丽华 、洪振椿 、王灵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60023-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室内空气、环境空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温度低于150 ℃的固定污染源)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冷冻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温度低于150 ℃的固定污染源)中61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以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总量计算,其它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方法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