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 畜产品》,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李东明 、孙晓斌 、袁芳 、包从军 、蔡宝亮 、乔华林 、宋阳威 、唐伟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备案号:4629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规范规定了出口畜产品原料生产备案基地的组织管理、基地条件、养殖管理、记录管理、安全风险监控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经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向出口加工企业提供可食用畜产品原料的家畜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