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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秸秆原料厌氧消化产沼气预处理技术规范》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主要起草人 沈飞焦平金孟曦邱永洪李波郭亮彭波黄正昕何万宁杨炯刘艳君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2524-2018
发布日期
2018-07-23
实施日期
2018-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13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99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99 有关农业和林业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四川省农业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0568-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1号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以秸秆为原料进行厌氧消化生产沼气,预处理阶段中的术语和定义、技术分类、物理预处理、化学预处理和生物预处理的技术要求及技术选用原则。 本规范适用以玉米、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新建、改建或扩建沼气工程,不适合农村户用秸秆沼气池。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沈飞
焦平金
李波
郭亮
何万宁
杨炯
孟曦
邱永洪
彭波
黄正昕
刘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