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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路径》由上海市职业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主要起草人 施瑾毛翎闻军王洁姚峰万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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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1115-2018
发布日期
2018-11-07
实施日期
2018-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归口单位
上海市职业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60942-2018。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尘肺病(以下简称尘肺病)诊断路径的基本原则及实施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尘肺病诊断医疗机构对国家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施瑾
毛翎
姚峰
万伟国
闻军
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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