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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 第4部分:标识物》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仪电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仪电溯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申智能卡应用系统有限公司上海仪电溯源科技有限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上海质溯信息技术

主要起草人 洪斌王家振徐振齐相峰陈晶莹康健彭海涛高自立曹伟基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1110.4-2018
发布日期
2018-09-30
实施日期
2018-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X08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99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0959-2018。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标识载体和识别。 本部分适用于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标识载体的设计、制造和应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洪斌
王家振
陈晶莹
康健
曹伟基
徐振
齐相峰
彭海涛
高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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