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民政局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勤皓 、匡鹏 、章淑萍 、史雅民 、金赟 、秦静 、应晶晶 、朱埔达 、吴蔚 、吴旭静 、孙淑伟 、陆亮亮 、黄佩 、陆志林 、陈克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60209-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简称“受理中心”)的基本要求,以及服务组织、视觉识别系统、场所及设施设备、信息化、服务、管理、安全、分析与评价、持续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