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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民政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朱勤皓匡鹏章淑萍史雅民金赟秦静应晶晶朱埔达吴蔚吴旭静孙淑伟陆亮亮黄佩陆志林陈克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467-2018
发布日期
2018-07-23
实施日期
2018-11-01
全部代替标准
DB31/T 467-2009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归口单位
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60209-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简称“受理中心”)的基本要求,以及服务组织、视觉识别系统、场所及设施设备、信息化、服务、管理、安全、分析与评价、持续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服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朱勤皓
匡鹏
金赟
秦静
吴蔚
吴旭静
黄佩
陆志林
章淑萍
史雅民
应晶晶
朱埔达
孙淑伟
陆亮亮
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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