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热电联产机组经济指标评价方法》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东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热电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方桂平 、汪枫 、熊贤周 、许建芬 、毛奇洲 、林金辉 、方舣洲 、陈成学 、张金光 、连忠民 、吴剑恒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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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60034-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的术语与定义、经济运行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投产一年及以上的热电联产机组,燃用其它燃料的热电联产机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高背压汽轮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