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气象灾害防御 第3部分:重点单位评价》由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 、广东省气象局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 、阳江市气象局 。
主要起草人 黄智慧 、邹建军 、张定康 、彭黎明 、梁淑敏 、盛安 、曾阳斌 、任倩 、吴坚 、严家琼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6153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本部分规定了重点单位防御能力和水平评价的原则和依据、评价机构和人员、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广东省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防灾减灾能力评价,其他单位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