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口腔综合治疗台用水微生物标准》由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纪学悦 、费春楠 、张颖 、黄丽媛 、刘军 、刘贺 、宋佳 。
备案号:60067-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各级、各类口腔诊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