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由江苏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朱炳喜 、肖志远 、王珍兰 、王朝俊 、蔡一平 、周金山 、黄根民 、陈卫东 、章新苏 、赵立华 、许旭东 、张利昕 、李进东 、刘华强 、储冬冬 、王小勇 、陈艳丽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5453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7号 。
本规范规定了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制备、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质量问题处理等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境内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使用。 预拌混凝土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设置搅拌楼(站)现场制备混凝土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