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友良 、高伯翔 、程锦 、杨西福 、薛文 、孙长国 、于冉冉 、孙炜 、岳向武 、张纪升 、张利 、陈昶 、熊喆 、付磊 、秦治斌 、何铁强 、苏勇 、陈鑫瑞 、周海川 、于永刚 、王欣 、翟泽 、王宝茁 、金烁 、李卓 、李玉玺 、王体彬 、张凡 、李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备案号:5268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实施、管理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