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主要蔬菜田除草剂合理使用规范》,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张学文 、刘亦学 、张惟 、杨秀荣 、刘焕禄 。
备案号:21805-2008。
本标准适用于葫芦科的黄瓜;茄科的番茄,茄子,辣椒;十字花科的大白菜,小白菜,甘蓝,花椰菜;伞形科的芹菜,胡萝卜;百合科的韭菜田杂草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