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蝴蝶兰盆花质量分级》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园艺技术推广站 、连云港振兴花卉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瞿辉 、殷洪生 、涂小云 、岳李心 。
备案号:4719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蝴蝶兰盆花的定义和术语、质量分级、检验方法、分级判定、包装、识标与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单梗蝴蝶兰盆花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