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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犬感染性腹泻诊断与防治规程》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畜牧兽医总站

主要起草人 沈德贵严生海田世鸿张茂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3/T 551-2005
发布日期
2005-09-30
实施日期
2005-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2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220 兽医学
归口单位
青海省农牧厅
主管部门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8179-2006。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境内犬感染性腹泻的诊断与防治。 本标准规定了犬细小病毒、犬传染性肝炎病毒、犬瘟热病毒、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轮状病毒、寄生虫等病原引起感染性腹泻的诊断与防治。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沈德贵
严生海
田世鸿
张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