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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浦城薏米》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浦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浦城县农业局浦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浦城县木樨园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林卓金龙黄金星廖水荣徐良华张季芬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942-2009
发布日期
2009-05-26
实施日期
2009-05-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B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60
67 食品技术
67.060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归口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26462-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浦城薏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浦城薏米。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林
卓金龙
徐良华
张季芬
黄金星
廖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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