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装饰用木线条》由福建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福州九顺水业有限公司 、福州新同富木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颜志成 、刘绍文 、朱一军 、吕文 、李勇 、李晨熙 、李加仁 、俞峰 。
备案号:23750-2008。
本标准规定了装饰用木线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和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实木或实木复合材料制成的装饰用木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