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棉与氨纶混纺物定量分析方法 98%甲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刘军红 、喻忠军 、李军法 、林志武 、蔡宗群 、毛树禄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59.060 纺织纤维 |
59.060.20 人造纤维 |
备案号:57109-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98%甲酸测定除去非纤维物质后的棉与氨纶混纺物含量的方法,不适用于棉经过丝光处理的混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