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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水稻“盐稻11号”栽培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粮油作物技术指导站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杨力严国红刘洪进李长亚王爱民朱国永周艳王文斌金鑫任仲玲何冲霄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321-2017
发布日期
2017-12-01
实施日期
2018-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20 植物栽培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6972-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盐稻11号”栽培技术的品种特性、产量指标、育秧、机插、大田管理及生产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盐城稻麦(油)两熟地区,本省生态条件相似的地区也可参照采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杨力
严国红
王爱民
朱国永
金鑫
任仲玲
刘洪进
李长亚
周艳
王文斌
何冲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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