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灵芝生产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东台市农业委员会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台市菇神食用真菌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吴和生 、何永垠 、仲凤翔 、崔业明 、盛露 、江兵 、韦庆亮 。
备案号:57000-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生产的产地环境要求、菌种制作、场地及棚室、栽培方式及采收。 本标准适用于棚室灵芝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