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管理规程》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李江 、孔垂雪 、梅自力 、周南华 、李波 、郭亭 、郭亮 、汤萍 、何万宁 、曹晓光 、雷成昭 、胡鑫 。
65 农业 |
65.040 农用建筑物、结构和装置 |
65.040.99 有关农用建筑物和装置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59395-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8号 。
本规程规定了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决策阶段、实施阶段、运营阶段的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避雷、安全生产、安全防护和报警控制等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产气量不小于150m3/d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已建的大中型沼气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