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气象灾害调查工作规范》由天津市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刘邕 、刘洋 、周燕川 、银峰 、朱轶明 、宋喃喃 。
备案号:58861-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7号 。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灾害调查工作。 本标准所称的气象灾害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所造成的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