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热熔胶喷(涂)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由福建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泉州市标准化协会 、泉州新日成热熔胶设备有限公司 、福建省精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晋江市诚长鞋材有限公司 、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孙志略 、林清山 、黄向明 、王小阳 、丁长钢 、杨华珠 、林志杰 、郭永尚 。
25 机械制造 |
25.220 表面处理和镀涂 |
备案号:4595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热熔胶喷(涂)机械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热熔胶喷(涂)机(以下简称:喷(涂)机)或热熔胶涂布复合机(以下简称:涂布复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