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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自来水(制水)单位产品 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无锡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 孙恒友胡侃王光辉冯婷婷薛利剑万一峰赵政袁艺费春胜戴杨玉杨迪芳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147-2016
发布日期
2016-11-20
实施日期
2016-12-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Q80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01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01 建筑物中的设施综合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2381-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来水(制水)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主要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自来水公司(水务公司)、自来水总公司(水务集团公司)下属各水厂等自来水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量的计算、控制和考核、评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孙恒友
胡侃
薛利剑
万一峰
费春胜
戴杨玉
王光辉
冯婷婷
赵政
袁艺
杨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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