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杉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范》由福建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 、福建省将乐国有林场 、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
主要起草人 郑仁华 、肖晖 、陈孝丑 、欧阳磊 、方禄明 、黄金华 、李勇 、李林源 、方扬辉 、方炜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4504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杉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外植体、培养基、接种、组织培养、苗木管理、苗木调查和出圃、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杉木组织培养育苗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