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城疫防疫技术》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畜牧兽医总站 。
主要起草人 傅义娟 、张茂华 。
备案号:15220-2004。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新城疫的预防、免疫监测、检疫、疫情报告、控制与扑灭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境内流通领域及农、牧区国有(包括机关、部队、学校、厂矿)、集体和个人饲养的鸡及其它可感染新城疫的禽类的卫生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