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罗非鱼池塘养殖技术规范》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钟全福 、樊海平 、秦志清 、林煜 、曾占壮 、卓玉琛 。
65 农业 |
65.150 捕捞和水产养殖 |
备案号:48579-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罗非鱼池塘养殖的环境条件、池塘准备、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治、起捕和生产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罗非鱼池塘主养,或罗非鱼与家鱼、凡纳滨对虾、短盖巨脂鲤池塘混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