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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节能监测方法》,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计量技术研究所天津市能源技术研究所天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天津市节能监测七站

主要起草人 宋丽敏梅国栋姚家英王福存韩瑞国王景良张媛朱天利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051.1-2003
发布日期
2003-12-03
实施日期
2004-01-01
全部代替标准
DB12/T 051-1995;DB12/T 051.1-1995
中国标准分类号
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4730-200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宋丽敏
梅国栋
韩瑞国
王景良
姚家英
王福存
张媛
朱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