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安全检验规则》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深圳市南钜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志浩 、李松 、余忠民 、陈鑫 、邓仁国 、蔡永盛 。
53 材料储运设备 |
备案号:23297-2008。
1.1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安装在工业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垂直运输货物到达固定楼层或一定高度平面进 行装卸作业,其升降装置与工作台通过刚性构件连接、提升高度不大于10米、运行速度不大于0.3m/s、采 用电力驱动的升降作业平台,且符合《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中升降机类型中的升降作业 平台型式。 1.3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封闭电梯井道中使用的升降设备。 1.4 可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的检验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