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无公害高粱生产技术规程》由重庆市农业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
主要起草人 郭凤 、陈松柏 、裴强 。
备案号:19657-2006。
本标准规定了高粱无公害生产的相关要求、栽培技术(含再生栽培技术)及收获和贮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无公害粮造用高粱生产,再生栽培适用于海拔400m以下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