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一季稻气象条件定量评价等级》由安徽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张建军 、马晓群 、陈晓艺 、陈金华 、姚筠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38581-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一季稻气象条件定量评价的气候适宜指数的计算和一季稻气象条件评价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一季稻种植区(沿淮及淮河以南)各级气象、农业、科研等有关部门开展一季稻生长 发育状况的气象条件评价工作。